關于地名、人名中的易錯字

2018-03-04 19:50 發(fā)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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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淮河流域的“潁河”“潁上縣”,不要寫成“穎河”“穎上縣”。

2.山東的“菏澤”不要寫成“荷澤”。

3.安徽的“亳州”不要寫成“毫州”。

4.江蘇蘇州的著名小鎮(zhèn)“甪直”不要寫成“角直”。

5.福建的“閩侯”不要寫成“閩候”。

6.“高句麗”不要寫成“高勾麗”。

7.日本的“新瀉”不要寫作“新瀉”(日本的新(三點水加舄)不要寫作“新瀉”),“瀉”讀如“細”,是指鹽堿地,它的右半部沒有寶蓋頭,不是“瀉”的繁體字。

8.桂林的“七星巖”是七星山上一天然溶洞;肇慶的“七星巖”是七個小山峰之一。提及時一般應寫清楚地名。

9.我國杭州、惠州等多個城市有西湖,提及時均應寫清楚所在城市。

10.“蘇州”“自治州”的“州”不要寫成“洲”?!爸曛蕖薄皾M洲里”不要寫成“株州”“滿州里”。

11.“雷鋒”不要寫成“雷峰”。

12.人名中多用“岐”而少用“歧”,如“王岐山”“張鳴岐”。如遇到人名中的“歧”字,應加核對。

13.現(xiàn)代作家沈雁冰的筆名“茅盾”不要寫成“矛盾”。